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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文学创作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区县人社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报送文学创作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上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有关政策

1.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职称时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数据。

4.2024年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作家协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作字〔2023〕9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查询。

二、申报程序和路径

个人填报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审核,以及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也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职称申报系统”登录。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及时向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申请申报路径,上报申报人员信息。

三、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附件并上传,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并负责组织好推荐、网上提交工作。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公示情况核实把关。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呈报部门。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部门负责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统一提交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中、初评委办公室。

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并通过意识形态审核,同意推荐。”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分别在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各意见栏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填写须完整。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按规定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补充完善材料。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中、初评委办公室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退回,告知具体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认真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人员因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的,本人承担后果。

四、申报纪律

(一)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逐条逐项把好资格条件审查关。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要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完善监督检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要求。各呈报部门务必于2024108日前,将所有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职称评审系统提交至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中、初评委办公室。

1.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认真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牢记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2.据实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代表性成果、工作成绩等项目,须上传本人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等。系统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要填写获得现职称以来的文学作品、论文著作、获奖和其他相关材料,共可填报15项。所填报的成果取得时间截止日为20248月31日,对用稿证明、电子刊物以及截止日期后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

3.通过系统上传现职称证书、聘书,资格证书、聘书丢失的,须上传公布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方式选择“改系列”,并上传原资格证书。破格申报者,申报方式选择“破格申报”。改系列申报的,须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中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及业绩情况。

5.通过系统上传《“六公开”监督卡》。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淄博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中、初评委办公室网上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方可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呈报的纸质材料及要求如下。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原件)。申报人员本人须在系统生成的《评审表》承诺人位置签字。

2.《“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3.《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加盖公章。

4.破格申报的,报送《破格申报推荐表》。

5.提供不超过15项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和奖励证书的纸质材料。

6.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一律不得通过网上提交,只须提供纸质版材料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排专人线下报送。职称申报过程中发生失泄密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责任。


报送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40号307室

联系电话:0533—2087372



附件:1、职称申报明白纸.docx

2、“六公开”监督卡.doc

3、破格申报推荐表.doc




                                                                                          淄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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